阮绿的第一个小孩是阮觅的种。极高的基因匹配度结合下的小孩,发育得比同龄的人快很多,除了身体素质极强之外,也很早慧,跟自己妈一个德行,对热兵器有着天生的热爱,一岁的时候在阮觅书桌上乱爬时就喜欢拆枪玩。
无论是老古董的转轮手枪,还是实用性强的伯莱塔m9,拆完之后把零件摆得整整齐齐的,抓着自己妈的裤脚炫耀,像只半夜跑出去抓了一堆老鼠尸体等着主人夸奖的小野猫。
“小秀,不可以再拆妈妈的枪了,”阮绿抱着女儿无奈的告诫,“特别是转轮……那是妈妈最喜欢的枪。”
阮秀眨巴眨巴大眼睛,小手抓着零件拼积木似的开始重组。阮绿对枪支一窍不通,也没学过射击,她的崽倒是把另一位母亲阮觅的天赋继承了十成十,几分钟就把手枪零件拼成了原样,“拼好了哦!妈妈说只要我能拆开枪再组装好,组好的枪就是我的了!”
她把枪塞到阮绿手里,又颠颠的去自己的小房间里拖出来快有她半个身子大的小木箱子,“这些都是我的哦!全部!全部都送给姐姐!妈妈再打你屁股就崩掉——她!”
“什么啊!……你这孩子,”阮绿脸颊猛的窜红,“妈咪没有打我……”
“我看到了哦,姐姐。屁股红红的,好可怜呀。”
阮秀抱住阮绿的脖子,她最喜欢是姐姐,阮觅都得往后排。她在这个香香软软的大姐姐身上小熊似的蹭了蹭,“小傻瓜,如果妈妈再欺负你一定要告诉我,我帮你出气。”
阮绿哭笑不得,也不知道这孩子在哪学的“小傻瓜”这种肉麻的词,不过对于女儿的好意还是心领了,在阮秀刻意扬得高高的小肉脸上亲了一口,“小秀好厉害!谢谢小秀。”
虽然是阮绿的崽,但是由于阮觅某些恶劣性癖,这孩子一直都是叫阮绿姐姐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