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必须承认,十四岁的时候,我毁了自己一次,十六岁的时候,摇滚又毁了我一次。要让一切复位的过程很漫长,实在是太漫长了,花了我整整十年,一个重复把自己代入科特·柯本,莱恩·斯塔利,伊恩·柯蒂斯,又不断从他们身上cH0U离的过程。可我实在没有力气了。我没力气倾听任何人,感受任何人,也没力气拯救任何人,包括我自己。我只想穿过我早该穿过的那道窄门。
摇滚是什麽呢?也许所有人都认为摇滚是反叛,是颠覆,是疯狂和激情……可我无法成为这样的人。其实摇滚从来都没有选择我,反而是我不小心误触了它。但是,我不後悔加入,也不後悔认识大周,雪碧和汤汤。有一次半夜,我们四个人挤在一辆摩托车上,在小巷里又吵又闹,有人推开窗子,抄起长长的晾衣杆戳向我们。那时我们年轻,有远大梦想,还以为能用摇滚征服世界。但是现在呢?现在我们不年轻了,不幻想了,我们唱的每一首歌都像是为自己哀悼。
薇薇安说过,生命是一种残忍的错觉。
我同意。
就算没有摇滚,我也会好好活到现在。不过,我不知道轮回之後我会变成什麽。一阵风?一棵树?还是一只鸟?一条河?但愿别是猫,狗,兔子,鹦鹉。我不想做一只宠物,整天赖在别人的房子里吃吃喝喝,更不想为了讨好某个人而整天去蹭他的腿,他的脚。
我当然可以失去摇滚,但我不能失去自由。
我曾想象过一个画面——我走进一个灌满海水的房间,那里有好多水母挤着我,贴着我,我什麽都做不了,不断流出红sE的血和蓝sE的眼泪。之後我变得越来越轻,越来越透明,就这样慢慢消失了。但是我仍存在,仍呼x1,仍活着。我在那个房间里四处游荡,只是没人可以再看到我了。
这样的想象会成为现实吗?还会有人看到我吗?还会有人想看到我吗?要是想的话,你们就会在万事万物里看到我。我会成为《致Ai丽丝》的乐谱,成为弗里达自画像里的荆棘项链,成为叶赛宁的某一句诗:“人生是床单一条,床一张。人生是接吻并跳入漩涡。”
老实说,我觉得我太忧郁了,我有预感这种忧郁总有一天会把我吞噬的。而且不知道为什麽,最近我照镜子的时候,总是觉得不舒服。虽然从镜子里看不到完整的身T,但我猜测其中的某个部分一定坏掉了,因为它让我像希特勒一样狂妄愤怒,又像耶稣一样哭。
不知不觉已经写了这麽多,其实我还有很多话想说,很多东西想写,但是来不及了。最後的最後,让我也写一首诗吧:
生命诞生在水中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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