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他们做了这么多可恶的事情,但法律几乎不可能收走他们的生命,还会给他们一个活着离开监狱的日期。”
“我们都知道,这些罪名,还不足以让他们得到死亡的判决。”
如果是普通人,很大可能会死,但这些人不同,军方会为他们求情。
而且会用他们在战争时期为联邦作出的贡献和表现,为他们求情。
他们的确犯了不可饶恕的罪,但他们也有可观的功勋,用这些功勋保他们一条命,绰绰有余。
可能二三十年后他们就会出来——这是指判决书上的说法。
实际上可能他们七八年或者十多年后就能出来,也许会更早一点。
他们毁了一些女孩一辈子,却只承受这么轻微的处罚,法律从诞生的那一刻其实就是不公平的。
所谓的公平,只是在最不公平的环境里,营造出一个相对能让人们接受的事实。
不过很可惜联邦人看不明白这一点,当判决生效时他们还会为这些人的获刑鼓掌,欢呼,然后彻底的忘记这回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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