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贷款应当分为两种,1种是合理范畴内的贷款,另1种则是高利贷。如果是在合理范畴内的贷款,那么其利息是相当低的。”
“这种低利息的贷款本质上,和你借钱给人,然后那人多给了1笔感谢金,是没有任何区别的。假如没有这笔利息,那么放贷的人甚至是亏损的。”
“停。”
荷兰主教打断了约翰,似乎从神游状态里走了出来。
他操着1口荷兰味的拉丁语说:“钱不能生钱,这是众所周知的道理。假如1个人好好的还钱,那怎么会有亏损的情况发生?”
“没错,这1点请您阐述清楚。”阿方索说道。
果然是淳朴的中世纪人,让约翰1阵头疼。
让他们去理解货币、经济之类的东西,未免有些太难,但约翰还是不得不给他们解释。
“我举1个例子。假如我借给了斯蒂芬十个便士,然后他花十便士买了鸡。鸡生下了5颗蛋的时候,我向斯蒂芬要求还钱,斯蒂芬还了我1只鸡,说这是他当时花十便士买的,这合理吗?”
“那你们发现问题了吗?我们之中1共只有十便士。难道那5颗鸡蛋是多出来的吗?”
这个问题,直接让听证团的这些人大脑过载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