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文化就是这样,在宴会上当众歌唱跳舞没什么可丢人的,相反还是一种很正常、很风雅的活动。
还拿唐朝来说,百年前李靖灭东突厥大胜而归,李渊和李世民父子两个直接开宴会庆祝。席间,天可汗陛下第一个起身跳舞,太上皇在旁边给儿子弹琵琶伴奏,大臣们也跟着起舞。
而相同的场面,十几年后再度上演了一遍,那时候新太子李治刚得长子,天可汗都一把年纪了,听到消息后二话不说,带着一帮老臣冲到东宫带头跳舞。
简而言之。
感到开心就跳舞,别人来邀请你,千万别觉得丢人,端着架子不动弹,那才是丢人,更是让邀请者感觉被打脸。
渐渐地,潘明和杜克也加入到跳舞的行列中来。
在众人载歌载舞时,大理寺少卿李饼也在做着类似的动作。
只是,相比于甲字六号房的矜持舞姿,街上的男女老少更加随性。
有诗云:李白乘舟将欲行,忽闻岸上踏歌声。
男男女女围着彩灯,手臂相挽,按照节拍整齐跺踏地面,一边踏一边唱上元祝词,兴致来了甚至可以跳到第二天早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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