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冥婆,冥婆与陈宇交手之前,受熊安澜的雇佣,干掉了黄博伟的儿子黄正初。冥婆用的是毒,神不知鬼不觉,不露任何破绽。
事后,所有人都会得知,黄博伟的儿子黄正初‘离奇’死亡。但也仅此而已,绝大多数不了解内情的人,还以为黄正初是死于意外呢。
当个茶余饭后的谈资,聊上几天,群众便会忘却。
就算黄博伟追查起来也没用,因为冥婆根本没留下任何蛛丝马迹。
用枪则不同,黄正初死后,所有人都会知道,江东医药总裁黄博伟的儿子,被人暗杀了,而且是用枪杀的。
试想,仅仅是‘枪杀’两字,能在社会上惊出多么大的风浪?
社会舆论一沸腾,有关部门能无动于衷?当地有关部门查不出来,更高级别的有关部门呢?最高级别的有关部门呢?想舆论平息,真凶必须缉拿归案。
这么大的风波,冥婆以后还敢不敢露面了?
魔都杀手组织,还敢不敢继续接取任务,与雇主或者麾下杀手联络了?
这便是用枪的下场。
在全面禁枪的华夏,‘枪杀’两字,简直就是让舆论爆炸的导火索。
说白了,暗杀不用枪,还可以营造出受害者意外身死的假象。用枪,就相当于向全世界宣布,我们是一伙非法持枪的杀手组织,快来抓我们呀!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