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哄抬基本民生用品者,价格提高十分之一者,判处五年牢狱监禁;提高二分之一者,判处死刑,后人两代内不可参与文吏选拔、不可参与文选赛、不可入各地大学。」
「哄抬其余用品者,价格提高十分之一者,罚处银币五十、提高二分之一者,罚处金币五十。」
这一条秦律是今年夏天的时候颁布的,那个时候的李斯、陈珂就想到了冬天的时候,即便有煤炭的出现,照样会有商贾想要提高柴火的价格。
以此来换取能够购买煤炭的更多钱财。
当然,他们的目的并不只是如此,他们只是单纯的想要从民众的身上谋利而已。
商贾、资本在降临世间的时候,从头到脚都带着肮脏的血腥。
所以对于哄抬物价的商贾,尤其是哄抬基本民生用品的商贾,陈珂与李斯制定条例的时候就非常残酷。
十分之一就判处五年监禁,提高一半就直接杀头,且后代有一定的限制了。
巧合的是,柴火的价格市场价格是十个铜币一斤,这些商贾为了赚钱,直接将价格提高到二十五枚铜币一斤,甚至比煤炭出现之前还要更贵.....
他们不担心没有人买他们的柴火,因为其余不涨价的人手里的柴火有限,那些黔首为了活下去,肯定是要买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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