几乎每一位红雀队的防守组球员都忍不住开始骂粗话,他们的重心都已经发生了偏移,而且吉恩和克拉布特里都已经撕扯出了空档,但陆恪却偏偏不传球?这是什么意思?这居然是一个假动作,而且晃过了所有人?这他/妈/地到底是什么意思?
但比赛过程中,所有一切的发生都太快了,红雀队的防守组球员根本没有时间思考这意味着什么,就连耻辱感都来不及滋生,身体就已经做出了反应,条件反射地就朝着另一侧开始补防,看起来就像是牵线木偶一般,狼狈不已。
另一侧准备完成接球的是——洛根-纽曼!
纽曼纽曼,居然又是洛根-纽曼!陆恪的头号传球对象,同时也是旧金山49人的头号接球球员!但,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
……
开球之后,位列右侧的洛根-纽曼和凯尔-威廉姆斯双双跑出了短传路线,威廉姆斯朝着短传和中传的结合区域埋头前冲;而洛根则是一个简单的直线冲刺,冲出了五码之后就一百八十度转身,开始后撤步,一边调整着脚步,一边准备接球。
由于两名球员的跑动路线都太过简单,区域防守球员并没有立刻贴上来,而是快速后退,试图捕捉到传球线路之后在迅速补防。
可就是这一点点视线交错的时间,陆恪就抬手朝着另一侧的吉恩和克拉布特里方向传球了,于是,区域防守球员就开始移动重心,没有扑上去,而是朝着自己右侧快速后退,在队友错失擒抱的时候,随时完成补防。
半秒,半秒,半秒。
不对,每一次停顿转换都不到半秒,而是在更加短促的时间里,陆恪的动作就变换了三次,然后在防守球员还没有来得及调整动作的时候,手起刀落,陆恪就将橄榄球传给了洛根。
这是一记子弹传球,以破空之势,短短不到六码、七码的距离,瞬间就来到了洛根的胸口处,位置恰到好处,接球动作无比舒展,双手牢牢地控制住橄榄球,随即洛根就可以二次启动,开始持续推进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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