换而言之,速度方面,特拉蒙占优;体型方面,克拉布特里占优。
如果,这是一记十五码到二十码之间的中传,那么克拉布特里已经制造出了优势,他现在就可以完成接球;但这是一记瞄准端区的长传,这也意味着克拉布特里距离端区还有三十码左右,这不是他的优势。
在旧金山49人进攻组之中,长传目标头号选择是泰德-吉恩,第二选择是洛根-纽曼,第三选择是安匡-博尔丁。
迈克尔-克拉布特里很少很少作为长传武器出现在进攻战术的排列组合之中,不是因为接球能力不足,而是因为绝对速度的欠缺让他无法短时间之内抵达陆恪的传球位置,这往往会让进攻锋线承受更大压力。
但罕见却不意味着不会。
更何况,陆恪通过预判和布局已经创造出了一个完美的传球环境——
此时,整个右翼只剩下克拉布特里和特拉蒙形成“一对一”的局面,距离最近的安全卫md-詹宁斯也在半个球场之外,根本就不可能追上了;同时,陆恪充分利用口袋脚步的拖延,为克拉布特里留下了足够多的冲刺时间,现在距离端区只有三十码左右,再加上彩虹传球的空中飞行时间,克拉布特里已经具备了完成接球的可能。
他怎么能够错过呢?
克拉布特里根本没有细细深想——也没有时间,身体和大脑条件反射地就已经第一时间做出了应对:
加速!全力加速!
尽管速度不是克拉布特里的强项,但他还是爆发出了自己的所有能量,似乎就连血液都开始燃烧起来,汩汩沸腾的蒸腾热量让凛冽刺骨的寒冷都消弭得无影无踪,似乎就连猎猎狂风都正在演变成为双脚底下的风火轮,耳边的呼啸风声让视线周围的所有绿色、黄色和白色全部都蜕变成为一团模糊的光晕,加速度瞬间就推向了极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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