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像是荒山野岭,李俊龙、罗立、罗雷、龙贤这几个,杀了也就杀了,而且是面具男莫九歌杀的,和他叶锋一毛钱关系都没有。
他站在路边等待,任由四个小混混在田野里睡大觉,很快,从村子的水泥路上驶来一辆型面包车。
叶锋一看,就知道这是附近宝山镇上过来,想要给四个小混混报仇的黑社会了。
嘴角浮现出一抹冷笑,还没等对方的人下车,叶锋就脚步一动,留下几个残影,转瞬间来到面包车旁边。
在副驾驶座上,是一个大腹便便的胖子,梳着油量的八字头,穿着笔挺西装,戴着一副银框眼镜,看起来像是旧社会的阔老爷。
一看到叶锋的身影突然出现在车门边上,还以为自己眼花了,揉了揉眼睛。
“给我出来。”
叶锋懒得废话,一把拉开车门,把八字头胖子从座位上扯了下来:“你是那四个小混混的大哥?宝山哥?”
“我,我是……”
凶猛的叶锋,一下子就把这胖子吓住了。
一个小镇的黑帮,论规模也就那么百来号人,小打小闹,顶多收收保护费。像那四个小混混一样,想要持刀抢劫杀人是十分罕见的,没办法,实在是叶锋拿出来的拳头大夜明珠太诱人了。
这宝山哥,充其量也就是个养尊处优的胖子,哪能和刀疤这类血与火打拼出来的黑帮老大相提并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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