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是吗?那他可真幸运。”约翰还是不上套,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,心里却在盘算着,或许他可以找个机会吧这匹马弄到手?
刀疤的口袋里,管家给的十个金币沉甸甸的。
只要约翰跟拉雷尔撕起来,他就有借口有机会出手,最好是他们斗个两败俱伤,到时候火枪队队长怎么也该轮到他了吧?
万一要是两个人都死了,或许连那匹马都可以变成他的。
他实在是太喜欢那匹白马了。
骑在那样一匹马身上,绝对比驰骋在一个大屁股美妞身上还要令人神魂俱醉。
愚蠢的原住民,居然不明白凭他的身份,根本不配拥有这样的宝马良驹吗?
这匹马并不是他的战斗伙伴,而是一张催命符。
队伍依旧不紧不慢的往前疾行。
冬日里太阳落的早,他们必须在天黑以前顺利抵达枫叶城。如果经过埃尔塔山地没有乱民伏击的话,这是很容易做到的事情。
官道两侧的景色已经越来越荒凉,从大片大片的农田变成起伏连绵的山岗,路边的荒草灌木也越来越多,越来越高,寒风掠过飒飒作响,像是有人在里面穿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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