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容易了,便无趣了,让人发腻。
第一次去皇家围猎时,当他的箭sHEj1N猛兽的身T,当它们被困在陷阱里咆哮,当它们终于力竭而疲惫下来,终于低下头颅,那种征服的快感,令幼小的他十分沉迷。
可也没用多久,李玄慈就发现,所谓猛兽,不过是早早赶进围场,被驱赶着供贵人实现虚名的玩意罢了。
当它们被关进笼子,就更加无趣,拔掉了利爪和尖牙,和乖顺的猫犬,没什么区别。
他从那时,便厌倦了打猎,后来又迷上杀人,至少人的反抗,要更有意思些,不过很快,看脑袋咕噜咕噜滚地,也不够痛快了。
而如今,他Y差yAn错和这么一个荒唐的小道士种了同命结。
杀不掉、动不了,他不能像往常一样,一刀便能痛快地了结。
他只能看着这个小道士耍无赖,有几分小聪明,却又贪吃,一会儿一个主意,有时满肚子心思,有时又直通通一根肠子。
说善非善,说J不J,竟也将他糊弄了这么长时间。
就像那从笼中逃窜的猎物,他总是忍不住等它多逃一会儿,再在最后一刻,要了它X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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